【理论建设】强化顶层设计 坚持需求导向 扎实深入推进内蒙古智慧法院建设
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宗仁
近年来,内蒙古高院党组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投入了大量专项资金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为全面推进全区智慧法院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2018年以来,内蒙古高院党组把信息化工作特别是智慧法院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多次听取全区法院信息化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内蒙古法院信息化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内蒙古实际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全面扎实深入推进内蒙古智慧法院建设。
一
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全区智慧法院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
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强化顶层设计,按照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切实解决各自为战、多头开发、重复建设问题,确保信息化建设的一体推进。内蒙古高院作为省(自治区)级院,下辖13个中级法院109个基层法院。多年来,由于自治区高院层面缺少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全区各级法院“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各地法院信息化发展很不平衡。多点开发、重复建设带来的资金投入大、系统不兼容、技术架构落后等问题逐渐凸显,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内蒙古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步伐。2018年底,内蒙古高院党组专题研究全面深入推进全区智慧法院建设,明确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2019年初,内蒙古高院委托北京大学信息化专家团队对内蒙古法院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现状调研和评估诊断,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智慧法院顶层设计规划(2019-2023)》(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客观评价了内蒙古智慧法院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梳理出影响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规划了未来三年内重点项目,展望了未来五年的发展愿景,为提高智慧法院建设质量和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确定了总体目标,该《规划》将成为有效支持全区智慧法院建设的操作手册和行动指南。
内蒙古智慧法院建设顶层设计规划(2019-2023)论证会现场
《规划》明确,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各项要求和系列指示精神,结合内蒙古实际,从全局把握业务变革规律和服务创新发展方向,掌握成熟技术应用和最新技术现状,指导全区三级法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培训”原则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避免采用过时的技术路线和低效的建设模式,切实解决系统功能不全、性能不强、共享困难、重复建设等问题。
内蒙古高院与建设单位签署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校验系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规划》呈报最高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后,2019年6月19日得到正式批复,认为对内蒙古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现状和问题分析透彻,总体规划内容符合《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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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坚持需求导向,强力推进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就是抓应用。如果信息化应用抓不上去,再好的软件系统和硬件配备也发挥不了效能。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需求导向,明确管理层、法官和人民群众有哪些需求,抓信息化建设才能有的放矢,才会取得成效。去年8月,全区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期间,套开了全区法院信息化工作调研会,专题听取各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对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梳理信息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业务需求,找准建设短板。去年底,内蒙古高院围绕建设需求,规划部署了2019年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在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入信息化专项资金4700万元,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截至目前,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在全区123家法院全部上线,智慧法庭、智能送达、语音识别、审务督察、干警培训、蒙古语文辅助办案、来院人员分析、执行查控、执行指挥视频调度、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校对等系统也陆续上线运行。
内蒙古高院信息技术处定期召开业务应用需求座谈会
2019年是内蒙古法院的“提质增效年”。为帮助院长、庭长和审判管理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全区各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对法官办案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和预警,今年初,内蒙古高院定制研发了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审判管理系统“内蒙古法院人案事大数据分析平台”。这个平台把全区123家法院办案系统的数据全部汇聚,运用大数据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进行分析、研判、预警,辅助院庭长及审判管理部门决策和管理。平台共有五大模块,分别是审判执行重要节点和重点指标预警、常规指标分析、法官大数据、专项案件分析、当事人甄别。这个系统的研发凝聚了全区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和法官的集体智慧,自年初以来,系统研发过程中,从不同层面10余次听取自治区高院及部分中院、基层法院的意见建议,先后进行了三次较大幅度改版设计。经过近半年的打磨调试,该系统于今年8月正式上线,为全区各级法院院庭长和审判管理部门日常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智能辅助。今年7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法院工作期间,观看该平台的现场演示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内蒙古高院员额法官集中参加信息化应用培训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四智”要求,内蒙古高院在“智审”和“智执”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去年10月份,内蒙古高院抽调全区各级法院的精英法官团队,组织编写《内蒙古法院办案程序指引》,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国赔共五编280万字,年底正式定稿印刷。这套《办案程序指引》下发全区法院后,受到一线法官的普遍欢迎。为把这项工作成果进行转化,让法官们日常办案用起来更方便,内蒙古高院经邀请信息化专家研究论证,拟将办案程序指引系统化,开发一套内蒙古法院全程办案智能辅助平台,植入办案系统,全程辅助法官办案,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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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切实解决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智慧法院建设3.0版的核心是以数据为中心,切实解决制约人民法院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问题。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以司法大数据平台为支撑,解决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共享和数据管控等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发展的日新月异,内蒙古法院同全国许多兄弟省市法院一样,根据工作需要建设累积了很多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呈“烟囱式”林立,各系统之间数据封闭,不能融汇贯通,制约了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干警的应用体验感。今年8月,内蒙古高院党组在信息化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决定整合零散的信息化资金,加大与自治区财政的协调力度,集中精力尽快启动内蒙古法院大数据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原有系统长期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形成支持微服务框架的大数据基础平台。通过平台的深度应用,为全区法院法官办案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领导司法管理服务,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对内蒙古法院大数据平台建设给予了中肯评价,认为内蒙古高院把大数据中心建设作为重点来抓,思路清晰,对未来后续发展会奠定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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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现代科技与诉讼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江西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高院智能化诉讼服务大厅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结束后,内蒙古高院第一时间召开院党组会议,认真传达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8月初,召开全区中级法院暨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现代科技与诉讼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快捷的解纷渠道。内蒙古自治区位于祖国北部边疆,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土地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2.3%。地域特点是东西狭长,点多面广,人口居住分散。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内蒙古更需要借助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解决便民利民问题。当前,内蒙古高院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正在加快推进跨区域立案、全区法院调解平台和移动微法院系统建设,并对12368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升级改造,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多渠道、全方位、全流程、一站式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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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马聪